第二十一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调查、登记本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收集、反映养老服务需求及意见建议。

调查、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时应当保护老年人个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