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七章 办学条件与经费第四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列入城乡建设规划,按比例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