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鼓励第三十一条有效倡导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拥军优属、崇尚英烈等活动,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助学、助残、救孤等慈善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