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公共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提示牌。

机场、车站、码头等应当规范设置购票区、等候区、出入通道,设置醒目导向标志,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加强乘客购票、等候、进出场站引导管理,维护正常秩序。

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完善旅游设施设备,科学合理设置游览导向、服务规范、注意事项等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做好客流调控,维护正常旅游秩序,及时劝阻、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保障游客安全有序参观游览。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