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止或者减少渣土、扬尘、污水、噪音和有毒有害物质、气体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