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版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已废止出版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