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河道包括干流、支流、堤防、人工河道、护堤地、河道绿化带等。城市水体公园、人工湿地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