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在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管理规约、行业协会章程时,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对文明行为相关内容予以具体约定。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通过建立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机制,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