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职责与保障第十二条有效每年9月20日为市文明行为促进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确立每年文明行为促进日主题。各单位应当围绕文明行为促进日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