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控制粉尘排放和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