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拆迁工地应当设置拆迁围挡,拆迁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或者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对拆迁后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应当依法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