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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
第九条
有效
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做好生态立市的监察、审判、法律监督工作。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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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