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第六章 公众参与第四十七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生态文明宣传。鼓励各类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义工联合会等民间组织发挥作用,参与生态立市建设活动。新闻媒体应当报道生态立市的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生态立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