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生态立市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参与权,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生态立市建设。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