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优先使用绿色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