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第三章 城乡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建造方式创新,城镇新建建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推行绿色施工,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实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