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物种平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监控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控外来有害物种;

(二)保护珍稀动植物,禁止滥捕滥猎、乱采乱挖;

(三)监控、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