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民族宗教、民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予以制止;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