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8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2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