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