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焉耆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