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章 小餐饮第二十二条有效小餐饮经营活动不得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