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容貌和环境卫生秩序第二十一条有效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