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容貌和环境卫生秩序第十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房屋及乡村风貌建设,应当符合乡村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保护利用乡土文化,保持乡土风情,体现地域特色。农村危旧房屋,应当及时加固维护。存在安全隐患且无修缮价值的,应当及时拆除。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