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产地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会陈皮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产业发展、信息共享、文化传承、媒体宣传等重大事项。在召开新会陈皮保护联席会议时,可以邀请新会陈皮行业组织、技术专家、生产经营者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