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产地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新会陈皮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对涉及新会陈皮的传统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故事传说等文化遗产进行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合理开发利用。产地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长期从事新会陈皮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生产技艺精湛、成就显著的人员,依法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相应的补助、奖励。鼓励新会陈皮生产技艺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传播活动。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