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第二章 道地性保护第十条有效产地范围内农业农村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集中分布的新会柑天然种质资源进行保护。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柑树纳入古树名木保护目录,建立档案,实行挂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新会柑天然种质资源。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