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章 证据第六十六条有效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移送审查逮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移送起诉以及提起公诉的依据。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