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发现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有殴打、体罚、虐待、违法使用戒具、违法适用禁闭等侵害在押人员人身权利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