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三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第六节 刑事判决、裁定监督第五百八十五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后,应当及时审查。对于需要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五百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