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五百一十九条有效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由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五百一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