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第三节 速裁程序第四百四十一条有效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四百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