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条

有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