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条

有效

负责捕诉的部门对于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