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第六节 核准追诉第三百二十三条有效公安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三百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