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错误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