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效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未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依照本规则相关规定决定是否采取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