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实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业主公约,引导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