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城市道路、桥梁、下穿隧道等市政工程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沿线的市政管线、道路照明、标志标牌、园林绿化、交通安全等其他公共设施应当科学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街道箱杆设施原则上采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同类管线同槽同井或者共廊。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