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自治机关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