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社会民生事业第五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建立健全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价和服务保障体系,改善人才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自治机关应当对在自治州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自治州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在录用工作人员时,应当对自治州区域内户籍居民及其子女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