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自治机关建立健全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价和服务保障体系,改善人才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自治机关应当对在自治州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

自治州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在录用工作人员时,应当对自治州区域内户籍居民及其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