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机关依法管理自治州的财政,自主安排使用属于自治州的财政收入。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