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从事抢险和巡查的专用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为工程抢修车的,应当喷涂统一颜色,安装警示标志。执行抢修任务时,在保障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