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编制下一年度督导工作计划的依据。对督导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为制定教育改革和教育规划提供参考。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