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有效本市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