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农业部门组织编制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扶持力度,建设农业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基地、多功能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业产业基地。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