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工业园区的标准和要求,建立生态工业园示范区,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形成主要产业集群,达到物质循环使用、能量多级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