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主体功能区管理第十四条有效提升完善区是人口、经济高度集聚的区域,应当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都市功能和城镇功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