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二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审查结果报告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